2006/03/22 | 网络游戏当进入宗师时代
类别(游戏人生) | 评论(1) | 阅读(47) | 发表于 16:47
自打有了网络游戏,玩家素质就是媒体与大众竞相讨论的话题。中国玩家的素质高低与否,不是我一个无权无势、无名无姓的小网民能定论的。不过这些年的网游经历看来,玩家也确实应当提高自身的素质。
  什么是"家"?在中国,凡是在某个领域拥有独特建树,超凡贡献的人才可以拥有"大家"的称号,比如画家、文学家、艺术家。现在咱一群玩游戏的,也可以有幸被称为"玩家"实在是有些惭愧。如果要心安理得冠以"玩家",实在应该在玩上多点研究。
  玩上多点研究??这话让老一辈人听到,被斥责两句算是运气,被痛打一顿也是应该。因为在国内,咱把游戏和比赛分的很清晰,游戏多和败家、不成器相联系,叫"玩家"一大堆人不认同,叫"纨绔子弟"倒是很多人拍手称是。
  不过听说,在国外,洋鬼子是不分游戏和比赛的。一切具备娱乐性、参与性、对抗性的活动都可以称为"游戏"(GAME)。有了这样的理论依据,那么玩有所长,玩有所成的朋友倒是确实可以称为"玩家"了。
  既然要当"玩家",我个人认为就得有点"大家"的风范。PK这个名词,似乎应该永远告别了——毕竟PK实在是洋鬼子发明的贬义词语。
  可能有人会反对了——不PK游戏还有什么乐趣啊。我刚才说过GAME这个东西其中非常重要的要素就是对抗。诚然PK是一种对抗,但PK绝不是网游中对抗的唯一形式,比如泡泡堂这样的休闲游戏,就是纯粹的玩家对抗,但你不能把这种对抗算为PK吧?
  更何况,PK的乐趣在于PLAY,而不是KILL。毕竟PLAY才是重点,而KILL则是一种恶行。而如同《传奇》这样将乐趣建立在KILL上的游戏,已经被大家唾弃。因为,在《传奇》中我们太少看到公平、快乐的PLAY对抗,更多的是以强凌弱、以众欺寡的KILL。今天我们在强调对抗的同时,更应该摒弃那种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丑恶行径。因此,我很欣赏PVP这个名词——玩家对抗玩家——绝对是网络游戏的真谛。而那种通过绝妙操作、过人意识、合理配点而在对抗中获胜的朋友是当真无愧的"玩家"。
  而这类"玩家"中,有些人不仅自娱自乐,还把自己的经验心得,归纳总结,从而奉献给广大的玩家,创立具有独特个性的"玩"的流派。这样的人,我们尊敬地称呼他们为"宗师"级玩家。
  随着WOW玩家群体的继续扩大,更多优秀大型欧美网游的进入,我想网游界也必然会出现越来越多的"宗师"级玩家,也许在不久的将来网游便会进入宗师时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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